| |
“过去做不到的,我们做到了”
□记者郑东阳
4月26日,大陆海协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南京正式举行第三次“陈江会谈”,签署《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空运补充协议》、《金融合作协议》,并发表一份关于大陆资本赴台投资的共同声明。
会后,民进党声称这“三协议一声明”没为台湾带来实质对等,反而是退让,是“失败的谈判”。面对民进党的批评,台湾陆委会主委赖幸媛则高调回应:“过去做不到的,我们做到了。怎么是失败的谈判?”赖幸媛认为,这值得社会“给予大大的肯定”。
“陈江会谈”结束后,赖幸媛接受了《凤凰周刊》专访,就两岸签署的《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凤凰周刊:跨境跨界犯罪,是两岸政治现状造成的制度性漏洞。大陆也被部分人士称为台湾罪犯的首选窝藏地,而台湾假币制造者和诈骗集团也危害到两岸公众,两岸都在背负这个污名,陆委会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赖幸媛:我必须强调,跨境跨界犯罪日渐猖狂已经是世界趋势,政府间合作打击犯罪为国际潮流。我们很早就开始积极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合作。两岸自1993年至1998年,就持续透过海基会、海协会推动协商“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相关事宜,议题包括“有关共同打击海上走私、抢劫等犯罪活动问题”、“两岸司法机关之相互协助”、“劫机犯遣返”、“偷渡犯遣返”及“渔事纠纷”等,进行数次协商。很遗憾,最后都因种种因素,而无法达成共识。
2008年第一次及第二次“江陈会谈”,我方再次提出“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应优先纳入两岸协商议题,惜未能及时排入议程。
我们很高兴,经过长期持续的努力,在第三次“江陈会谈”终于达成正式签署协议。
凤凰周刊:第三次“江陈会”签署的《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具体为两岸的司法合作开创了怎样的机制?
赖幸媛:由于过去两岸欠缺制度化的合作机制,仅能以个案方式处理,造成双方机关多所顾忌,无论在范围、时效、方式及成果方面,都有很大的局限性,也使两岸跨境跨界犯罪有机可乘。所以,本次双方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目的就在建立制度化合作机制,以有效遏止跨境跨界犯罪。本协议内容可分为“共同打击犯罪”以及“司法互助”两部分。
在共同打击犯罪方面,重要内容包括:其一,建立犯罪信息交换机制;其二,将“全面合作、重点打击”,即不分犯罪类型,两岸全都会合作,而对双方民众共同关切的重要犯罪议题,更将加强合作力度;其三,协助侦办,使两岸治安机关采取各种合作措施,相互协助犯罪案件侦办;其四,人员遣返,即建立制度化遣返机制,快速有效遣返罪犯,阻绝罪犯潜逃。
在司法互助方面,主要有六个项目:第一是“文书送达”,希望经由两岸司法互助机制,及时有效送达文书,确保诉讼案件合法进行;第二是“调查取证”,即经由互助机制协助调查、合法取证;第三是“罪赃移交”,即相互协助移转罪犯的不法所得,使受害人损害减轻;第四是“裁判认可”,如有跨境跨界认可或执行的必要,可由法院依据法律并基于互惠原则,予以认可;第五是“人道探视”,目前被监禁在大陆的台籍受刑人,他们的家属想要见一面都很难,为缓解家属疑虑与担心,双方同意为跨境跨界探视提供协助,并确保双方民众因案受押时,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第六是“罪犯接返”,双方同意基于人道考虑,在尊重当事人意愿及符合双方规定之情形下,对于因案在对方受到判刑及监禁的民众接返回乡。
凤凰周刊:面对跨境跨界诈骗案件,大陆也需要汲取岛内警方的经验。不知道岛内现在的相关犯罪情形及趋势为何?两岸需要如何面对?
赖幸媛:借由近年来两岸跨境跨界诈欺案件的侦办,我们发现诈欺集团伎俩不断翻新。大陆公安单位亦感事态严重,也曾实施数次扫荡行动。其中,台湾近两年来的诈欺犯罪件数平均高达1.35万件,而内政部警政署函请海基会转大陆海协会协缉之刑事犯当中,诈欺案累计118人,占比15.0%,为最高占比犯罪类型,显见现今诈欺犯罪已成为跨境跨界犯罪之大宗。
与此同时,网络益趋发达,网络购物交易每年已有百亿元之庞大商机。据警政署“165反诈骗专线”统计发现,2008年度网购及网拍之诈骗案件已从年均数十件跃升至千件,有取代传统电信诈欺之趋势,未来将成为两岸治安共同议题。
现阶段签署协议只是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开始。我们希望,未来能在此协议所建立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两岸的力量,加强打击犯罪力度,使罪犯无法从容游走两岸,提供人民一个安居乐业、身心康宁的社会。
赖幸媛资料-维基百科
赖幸媛(1956年11月9日-),台湾政治人物。现任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
目录[隐藏] |
赖幸媛出生自台中银行业家族。曾祖父赖冕荣为满清秀才[1]。祖父赖孟元于1893年20岁时也考取满清秀才[2][3][4]。父亲赖英杰是台中三信商银创办人。母亲是王秀霞。哥哥赖镇成早年从事木材进口生意,目前是台中一家颇具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更是台中的大地主,创办了台中人本基金会[5]。大嫂徐美美在台中市经营一家会计事务所,目前也担任中华民国税务会计记帐代理业职业工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6]。
在台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赖幸媛的学术专业贡献甚多,因此备受时任总统李登辉先生的赏识。2004年在李安妮的邀请下加入台湾团结联盟,并当选不分区立法委员。尔后于立法院的问政多与民生和对外贸易有关;另外在人权、弱势、传统产业等议题上多有表现与着墨。
2007年台联开除挺扁派立委廖本烟、黄宗源,曾引起亲近民进党的立委黄适卓、尹伶瑛向党中央要求开除与红衫军有关的赖幸媛,然而未果;引发台联“清党”事件与“新旧台联路线之争”。
2008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赖幸媛排名不分区立委名单第三位,但台联政党票共得三十四万四千八百八十七票,得票率3.53%,赖幸媛并未当选。
外界认为,赖幸媛与周玉蔻、钱林慧君私交甚笃。周玉蔻在2006年11月9日遭台联开除党籍,钱林慧君也于2008年4月23日被台联开除党籍。有人认为她们是主流派,但也有部分离开台联的人士不认同他们的理念与作为。
2008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后马英九当选总统,在台联“维护国家尊严、照顾全民利益、彰显台湾主体性”等三大前提原则之下,赖幸媛于2008年5月20日起加入刘兆玄内阁,担任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成为刘兆玄内阁的阁员。但因赖幸媛的本土与倒扁背景曾引发蓝绿双方的议论,国民党与民进党有些立委甚至认为赖幸媛不适任,当时准阁揆刘兆玄也曾一度认为可能会对新内阁造成影响。但在马英九的力挺下,赖幸媛同时召开记者会表示会完全认同马萧的两岸政策,并退出台联党务活动维持行政中立。
赖幸媛就任不久就因太常提及九二共识引来台联的关切,2008年6月9日台联党主席黄昆辉拜会陆委会替赖幸媛打气。黄昆辉当面提及:“没有九二共识,若要提九二共识就别忘了一中各表。”几天后的一场公开演讲里,赖幸媛事先拟好的演讲稿九二共识的字眼没说出口,引发媒体揣测。往后演说讲话一中各表赖幸媛也时常摆在九二共识前头;对此,赖幸媛重申:“一中各表就是九二共识,九二共识就是一中各表;没有任何问题和疑虑。”
2008年10月14日因台联无法认同马英九的两岸政策,中执会做出决议希望赖幸媛在三天内辞去陆委会主委职务,否则将开除党籍。三个小时后赖幸媛主动退出台湾团结联盟。对此,台联党主席黄昆辉表达失望,并说台联仍将开除赖幸媛党籍。
2008年5月20日- | |
|---|---|
| 性别: | 女 |
| 政党: | |
| 出生: | 1956年11月9日 (1956-11-09) (52岁) 台湾台中市 |
| 学历 | |
| 经历 | |
| |
你可以使用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 http://publishblog.blogchina.com/blog/tb.b?diaryID=6895118